本会是漳州市闽医传承研究中心为加深闽医传人间的友谊,弘扬中医文化,传承民间医术,造福一方百姓而设立的,本着自愿原则加入。
一、第三届联谊会组织机构
1、会长、副会长(若干名)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执行会长(若干名)。
2、财务总监(兼会计)一名
3、出纳一名
以上任职由常务理事表决举荐,由漳州市闽医传承研究中心任命。
4、常务理事若干名由全体理事举荐。
5、理事由缴纳会费200外再捐助300以上会员当任。
6、办公室主任一名、办公室副主任若干名,由执行会长以上领导成员研究确认,由漳州市闽医传承研究中心任命。
7、自愿缴纳会费的闽医传人即为联谊会会员。
8、荣誉会长、总顾问、顾问由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根据需要任命。
二、会费筹集标准:
本着自由组合、自愿加入原则,愿意每年缴纳会费200元即为本会会员,自愿捐款300元以上即为本会理事,捐款上限2000元。有效期一年。
三、会费的使用范围:
1、支付会员本人及子女结婚喜事(鲜花十红包);支付70岁祝寿牌匾、80岁祝寿牌匾。
2、支付直系亲属(包括岳父母、公婆)、当事人白事(花圈一个、白包一包)。
3、慰问重病或遭遇特殊困难会员。
4、支付关心慰问过程必要开支。
5、支付办公必要开支。
6、根据节余情况支付会议费用。
三、联谊会会员义务与权利:
1、老会员应在年前十二月一日开始至当年二月二十八日止)自觉缴纳会费。愈期视为终止继续加入下一届联谊会。
2、积极参与友情互动,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。
3、会员有自愿加入、继续加入和终止继续加入权利。
4、会员有享受本会确定的福利待遇。
5、常务理事由全体理事推荐。
6、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利。
四、本会是非营利性自愿自发组织。
五、本会常务理事为常设领导机构。最高权力为全体理事会。
六、不尽事宜由全理事研究确认。
2024年1月3日
闽医传人第三届联谊会组织机构名单
(任期2024年元月至2024年12月)
1,曾碧海会长
2,陈钟辉监事长
3,林少振秘书长
4,庄友福副会长
5,严赐钟副会长
6,黄亚景副会长
7,何祥云荣誉会长、8,许雨林荣誉会长、9,肖秀袜荣誉会长
10,苏友记执行会长、11,刘启纯执行会长
12,郑清泉财务总监兼(会计)、林少振(兼出纳)
13,陈博霖总顾问、14,游胜龙顾问、15,陈开奏顾问
16,林鹏发顾问、17,谢荣春顾问
18,曾两泉副秘书长
19,蔡丽宁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
20,曾国章办公室副主任、21,郭桂香办公室副主任
22,陈贵贤办公室副主任
23,蔡进发常务理事、24,柯林文生常务理事
25,何天泗理事、26,庄跃飞理事、27,蔡夏水理事
28,叶和成理事、29,林武坤理事、30,林亚国理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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